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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頭中心城區段高速公路路燈照明增設工程采購招標公告
[ 編輯:admin | 時間:2018-04-16 09:10:06
| 瀏覽:5603次 | 來源:中國市政建設網 | 作者: ]
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受汕頭高速公路公司的委托,對汕頭中心城區段高速公路路燈照明增設工程(燈具采購、設計及安裝)采購項目(項目編號:PZH017A063)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投標。有關事項如下: 一、項目編號:PZH017A063 二、項目名稱:汕頭中心城區段高速公路路燈照明增設工程(燈具采購、設計及安裝)采購項目 三、項目概況: 1、采購內容:汕頭中心城區段高速公路路燈照明增設工程的燈具采購、設計及安裝。 2、規格數量: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用戶需求書” 3、完工期: (1)自項目合同簽訂之日起20個日歷日內完成照明及景觀改造施工設計及預算編制任務。 (2)在施工設計圖紙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在40個日歷日內完成生產、到貨、安裝、調試等工作并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4、項目相關金額及結算方式: (1)本采購項目估算金額:本項目總估算金額為人民幣41,110,000.00元,其中設計費為人民幣1,300,000.00元,預算編制費為人民幣130,000.00元,燈光設備費為人民幣39,680,000.00元。(金額僅作設計參考,不作為結算依據) (2)項目預算金額:本項目預算金額以中標人依據施工設計圖所編制的預算金額為準。 (3)項目投標限價:本項目采用降點率進行投標報價,投標降點率不得低于5%(即投標降點率須≥5%),投標降點率低于5%的為無效投標。 (4)項目財審金額:中標人編制的預算金額經汕頭市財政局審核通過的金額。 (5)項目結算金額:本項目以財政審核金額結合中標降點率作為項目結算價,即項目財審金額×(1-中標降點率)后得出的金額。 (6)項目結算金額包括項目的設計費、預算編制費、檔案費、貨物設備價格、運輸、裝卸、安裝調試、安全評估評價、安全費、交通維護費、協調費、項目施工涉及原有公路及橋梁構造物及設施的調整和修復、驗收、檢測、培訓、施工期和質保期運營的保險費、稅費、以及評審等一切技術和售后服務等費用,采購人不接受投標報價外的任何其他費用。 5、質保期:自項目驗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6個月。 四、投標人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供應商條件; 2、投標人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取得合法的營業執照; 3、投標人須具備建設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公路行業甲級”或“公路行業”(交通工程)專業甲級”或“照明工程設計專項甲級”的工程設計資質證書; 4、投標人須具備建設部門頒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5、投標人須在參加本項目招標采購活動的最近三年內無嚴重違法記錄,并提供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近三年來沒有行賄犯罪檔案記錄的《查詢行賄犯罪檔案結果告知函》,查詢對象為投標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如為聯合體投標則每一方均需提供); 6、擬派項目負責人持有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必須是本單位(或聯合體中的施工方)注冊人員,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執業資格;廣東省外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執業資格。 7、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組成聯合體的單位數量不超過2家,必需以具備施工資質要求的一方作為聯合體牽頭人; (2)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聯合體協議書必須加蓋所有聯合體成員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確認;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加入其他聯合體投標,如有違反,其投標和與此有關的聯合體的投標將被拒絕。 五、關于拒絕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供應商參與投標的注意事項: 1、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4〕21號)、《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1號)有關要求,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守信激勵失信約束機制,依照《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的規定,對所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投標人,采購代理機構將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與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其信用記錄,對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等存在不良信用記錄的投標人,代理機構將拒絕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 2、供應商在報名時須向采購代理機構提交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與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到的供應商自身的信用記錄截圖復印件(加蓋公章)作為信用信息查詢記錄證據存檔。采購代理機構將對供應商提交的信用記錄截圖復印件進行網上核對,如發現提交虛假查詢信息者一律拒絕其報名。 六、符合資格的投標人應當在2017年10月17日起至2017年10月24日期間(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詳細地址:汕頭市高新區科技中路11號經發大廈A座三樓)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4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電子文檔,請自備U盤)。 七、獲取招標文件時請帶齊以下資料(全部需加蓋公章): 1、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 2、有效的“工程設計綜合資質”或“公路行業甲級”或“公路行業”(交通工程)專業甲級”或“照明工程設計專項甲級”的工程設計資質證書復印件一份; 3、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證書復印件一份; 4、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一份; 5、擬派項目負責人安全培訓考核合格證(B類),機電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含臨時)復印件一份(廣東省外需提供機電工程專業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6、《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一份; 7、《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若委托代理人領取招標文件)原件一份; 8、投標人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與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查詢到的信用記錄截圖復印件各一份。 以上文件在報名登記時必須提供原件核對,文件提供人應保證以上文件真實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實導致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提供人承擔。 八、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點:2017年11月6日上午10時00分(提前半小時接收投標文件)。 九、投標文件遞交地點:汕頭市高新區科技中路11號經發大廈A座三樓。 十、開標時間:2017年11月6日上午10時00分。 十一、開標地點:汕頭市高新區科技中路11號經發大廈A座三樓。 十二、公告期限: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3日(5個工作日)。 十三、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汕頭高速公路公司 采購人地址:汕頭市韓江路23號嘉福大廈B區4樓 采購人聯系人:萬先生 采購人聯系電話:075488829913 采購人傳真:075488829938 2、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汕頭市高新區科技中路11號經發大廈A座三樓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陳工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電話:075488866333 采購代理機構傳真:075488789738 汕頭高速公路公司 廣東平正招標采購服務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7日 相關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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